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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了,还能继承农村的房屋吗?宅基地又该怎么办?

转载 2021/01/20 10:03: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土地论坛 作者: 2077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以前进城落户的人主要是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为了给子女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一方面也是为了自己更方便的工作,但是这样也就造成了一个现象,就是自己和子女是城镇户口,父母仍然是农村户口!


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的越来越重视,农村无论是环境还是经济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和提升,越来越多的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农村人想要再次回到农村,想以后回老家养老等等。可这就有问题了:进城落户了,还能继承农村房屋吗?宅基地又该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地随房走”!


怎么理解“地随房走”呢?


我们知道,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的,但是房子是个人的,即使是城镇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继而根据“地随房走”,我们可以“暂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子在,所以也能继续使用宅基地。


而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有也有明确回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注意:房子没了,那宅基地使用权也没了!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户籍的子女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可以说,这情况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附加在继承的房屋身上的一项权利而已,一旦房子没了,倒塌了,那这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没了。



总的说来,“地随房走”给了很多人更多的选择,如果对城市生活疲倦了、城里待不下去了,还可以回来。


所以,想更长久的拥有农村的房子,继续使用宅基地,就要尽量保持房屋不损毁,最好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将农村的房屋修缮完善,这样也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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