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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个醒:继承农村宅基地,不得违背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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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1/09/22 09:27:4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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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要想享受农村宅基地就必须得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便分到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也是分离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使用权才是房屋所有人的。而宅基地的继承,一定要注意,是继承宅基地上面所建的房屋,而非地块,如遇这六种情况,子女将无法继承,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将宅基地直接回收的。
1、已经分户的家庭:遵循我国“一宅一户”的原则,已经分户出去,就意味着是两家人,且自己已有宅基地建房的便无法在继承父辈的宅基地了。2、宅基地未通过审批,属于违法的宅基地,将无法继承:如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用途,将视为违法行为,这是不被允许的。
4、五保户的宅基地:这里需要提一下!五保户本就属于村集体供养的,无儿无女的他们,在过世后,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进行回收,就不存在“继承”问题。5、超出规定的部分无法继承:这一条属于老生常谈了,原本审批多少就继承多少,宅基地都是有标注规划的,不能擅自更改它的使用面积,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算是闹到法庭上,也不会予以支持的。6、闲置超时:有规定,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及以上时间无人修葺、使用,便会有村集体进行回收。
我国无地农还是占比不小的,能够审批下宅基地,就需要好好珍惜,好好规划使用。一旦被村集体回收,再想申请审批,可就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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