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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严禁城里人利用宅基地建别墅会馆!

转载 2021/02/24 09:26: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土地论坛 作者: 257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月22日,国新办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关情况举行了发布会,其中特别强调: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会馆!


确实,宅基地对农民来说是重要的,目前,在农村宅基地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制度,对不是本集体的成员,是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尤其是对于城里人想来农村建房、建别墅、建会馆的行为更是严格禁止的。



那是否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城里人呢?


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但不能转给城里人,并且转让也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1、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或农村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转让双方在同一个村,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城市居民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不能把宅基地使用权转给城里人);


3、农村宅基地的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建房的条件;


4、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行为不是私下的,已经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和房子一并转让。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但也要注意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民利益不能受损!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依法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就比如19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再到2020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等。


在去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可是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


同时也要明确,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的,农民的利益不能受损!



总的说来,宅基地是鼓励盘活利用的,但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这仍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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