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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重要的一年,不仅为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三年行动方案即将完成,今年年底,也将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宅基地确权后,能让村民宅基地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也能有效避免村里关于宅基地纠纷,更大程度的提升农村宅基地的价值。
相信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很多地区已经确权完成,甚至已经拿到了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书,但还是有地区有村民没有看到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进行,更别说拿到证书了,这是为什么呢?
没拿到宅基地确权证书,主要原因有两点!
1、宅基地不符合确权登记条件
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并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得到确权,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提出以下4种情况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4种情况包括:乱占耕地建房的、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的、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的、小产权房的。
这些宅基地都不符合宅基地确权登记条件,所以也就不能够进行确权登记!
2、当地暂未开展农村确权登记
虽然目前农村宅基地确权是进行的如火如荼,也说了要在2020年年底就要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工作,但要看清楚的是,这也仅仅是基本完成,并不是全面完成了,接下来还是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
那些部分农村地区还未开展农村确权登记工作的,会随着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相信这部分农村居民很快就能够获得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书!
城镇子女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也能办理确权登记!
确权问题中,很多人担心自己进城落户了,那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后占用的宅基地能确权吗?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而这个问题也有明确答复,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有说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也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只是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是“凭房”继承的,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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