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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宅基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几年来也是在稳步推进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宅基地确权了,就能够较好地解决各类争议纠纷,也能在征收拆迁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不少村民也期盼家里的宅基地能够早点得到确权。
那什么时候完成呢?自然资源部上半年就有强调: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所以宅基地确权即将完成,而这两种情况,能确权吗?
宅基地面积超标了,能确权吗?
宅基地面积超标的现象在农村肯定不是个例,但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面积超标了就都不能确权呢?也不尽然!
一般来说,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地方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办理。地方未作规定的,就按规定分阶段处理原则办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之后没有扩大的,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1982年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建房占用宅基地面积超标,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7年之后建房占用宅基地超标的,不予确权登记,符合规划经依法处理予以保留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只登记批准部分,超出部分在登记簿和证书中注记。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城镇子女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能确权吗?
村里很多情况是,老人是农村户口在村里生活,子女在城里落户生活,但问题来了,如果老人去世了,这城镇子女继承了房子,那宅基地能否被确权呢?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有明确回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也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只是要注意一点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是“凭房”继承的!
当然很多朋友后台留言说自己所在地区还没确权,这里要说下的是,还没确权有可能是由于工作量大、各地进度不一而已,如果比较着急而当地又没有进展的话,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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