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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我国经济保持回升企稳态势有条件、有基础
7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于线上召开了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严鹏程等出席了会议。
据发改委披露,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其中二季度增长4.8%,增速较一季度回升了20.9个百分点。其中,投资增速快速回升表现出了3个特点:
一是从投资结构看,调整优化加快,高技术产业投资由一季度的下降12.1%转为上半年增长6.3%,社会领域投资由一季度的下降8.8%转为上半年增长5.3%,明显高于全部投资。二是从区域情况看,投资正增长的地区数量稳步提升,上半年有22个省份实现正增长,其中6个省份实现5%以上的增长。三是从投资后劲看,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从1—2月的下降47.1%,快速回升至上半年的增长13.5%。
从投资项目审批看,6月份,发改委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114亿元,其中审批4个,核准4个。上半年,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4个,总投资4944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高技术、能源、农林水利等行业。
就二季度GDP增速恢复至3.2%,严鹏程表示,这是统筹成效显现、政策效应释放、供需循环改善、发展动能转换以及市场信心恢复的结果。
在财政、货币政策方面,政府增加赤字规模1万亿元、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全部转给了地方;减税降费力度累计超过1万亿元;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系统向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此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将不低于4000亿元。
“综合各方面因素看,下一步我国经济保持企稳回升态势是有条件、有基础的。”
发改委:预计下半年CPI涨幅与上半年相比将会趋缓
7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于线上召开了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严鹏程等出席了会议。
据严鹏程介绍,今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190.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2.68亿人次。
价格方面,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8%,其中6月份上涨2.5%;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1.9%,其中6月份下降3%,降幅比上月收窄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为近几个月来第一次转正。
他表示,当前我国工农业生产供应充裕,市场活力足、韧性强,物价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同时,发改委已经加强监测预测预警、加强重要时段价格调控、兜住民生底线,判断下半年翘尾因素将明显减弱,预计CPI涨幅与上半年相比将会趋缓,全年呈现“前高后低”走势,预期调控目标有望较好完成。
银保监发布商业银行网贷管理新规 不得用于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办法》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具体而言,一是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
其中,第六条提及,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是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
其中,第二十四条提及,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三是规范合作机构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
四是强化消费者保护。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信息披露,不得委托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清收。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提交互联网贷款业务情况报告、自评估、重大事项报告等提出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对照《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业务逐步有序压降。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所有存续互联网贷款业务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7月17日起正式启动
据北京市发改委官方微信披露,于7月16日发布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同时宣布,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自7月17日早8时正式启动,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知,新版《管理办法》仍为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规范等在内的12项条款,维持“4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调整优化了6项导向指标的操作。
一是,在教育背景指标中增加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二是,职住区域指标方面,将该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明确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
三是,创新创业指标中,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此外,在《操作管理细则》中,优化了创新创业指标中部分奖项内容,扩大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加分范围。
四是,纳税指标上,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五是,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六是,守法记录指标方面,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此外,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在9项积分指标4项“零填报”的基础上,今年自有住所产权信息和国内学历学位信息没有变化的,不必重复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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